1. 定义起源协议
主动提出的提案是在政府要求之外开始的。社会资本确定基础设施需求或提供解决方案,并要求公共机构对其进行评估。该提案可能包含有用的创新,但单凭发起并不能证明该项目是需要的、可负担的、可融资的或最好作为 PPP 交付。当局必须通过自己的治理流程做出这些决定。
世界银行和 PPIAF 将主动提出的提案描述为公开发起的例外情况,并警告称,这些提案可能会转移政府优先事项的资源、减少竞争并引发透明度问题。因此,他们的政策指导将提交、评估、项目开发和采购置于明确的公共流程中。 [1] 发起人的贡献得到认可,但公共当局仍然对项目决策负责。
讨价还价应该在摄入时明确。发起者提供了明确的信息包,并接受政府可以拒绝、推迟、重新设计或竞争性采购该项目。该机构保护商定的机密信息,说明如何使用项目材料,并在项目继续进行时披露任何可用的奖励。任何一方都不应依赖于发起者将收到合同的非正式期望。
管理层应该区分三个问题。该提案是否值得评估?当局是否应该开发该项目?应该如何授予合同?某一阶段的有利答案并不能决定下一阶段。将问题分开可以保护权威机构免受承诺蔓延的影响,并帮助发起人了解何时存在额外支出的风险。
治理目标是在不损害公共价值的情况下保留有用的私人积极性。该过程需要足够的保护来支持可信的起源,足够的竞争来测试价格和质量,以及足够的披露来承受以后的审查。
2. 设定政策目标和范围
政府应说明为何接受主动提出的提案。可能的目标包括发现基础设施需求、接受技术主导的解决方案、加速符合既定优先事项的项目或获得公共部门缺乏的发展能力。政府欢迎想法的广泛声明给支持者和评估者提供了有限的指导。
范围应确定合格部门、项目规模、公共支持形式和排除情况。当项目已经进入采购阶段、为采购做好充分准备或主要旨在绕过已宣布的竞争路线时,一般应排除提案。世界银行指南推荐了一个定义,将真正的私人启动与重新包装公共项目的尝试区分开来。 [1]
该政策还应确定是连续接受提交还是在窗口期间接受提交。连续的渠道可以捕捉对时间敏感的想法,但可能会导致权力过载并造成不公平的待遇。 Windows 允许将提案与优先级和可用评估能力进行比较。选择应与机构资源相匹配。
最低提交要求应足以进行筛选,而不会迫使提议者在当局表示兴趣之前为全部可行性提供资金。最初的一揽子计划可以涵盖公众需求、拟议的解决方案、新颖性、土地和许可证、指示性成本、收入概念、请求的政府支持、交付能力、冲突和专有要素。稍后的详细阶段可能需要工程、环境、财务和法律工作。
主管部门应公布评估标准、决策权、指示性时间表、成本责任和保密条款。例如,安大略省的框架确定了需要政府资助的范围、公共利益、与优先事项的一致性、技术和商业可行性以及资金价值。 [8] 实时框架必须遵循其管辖采购法。
3. 映射阶段门控交易
交易应该通过受控的大门进行,而不是进行长期的双边谈判。第一关确认管理完整性和资格。确定两个屏幕的战略契合度、公众需求、新颖性和合理的可行性。三号门根据书面条款授权详细的项目开发。四号门批准项目和采购路线。五号门进行比赛或批准的例外。六号门到达合同授予和财务结算。
每个门都应该有一个负责任的决策者、证据要求和记录的结果。支持者应该知道它是否可以继续工作、政府可能披露哪些信息、哪些成本可能有资格获得补偿以及什么条件可以结束该过程。主管部门应该知道自己已经批准了哪些内容,尚未批准哪些内容。
项目开发阶段需要特别控制,因为信息和支出增长很快。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提议者的研究成果、委托独立工作或划分职责。即使支持者提供投入,需求评估、负担能力、环境影响、财政风险和采购选择等公共利益研究也应继续处于公共控制之下。
在批准采购之前,主管部门应确认该项目符合基础设施规划、通过经济和财政测试、具有合法的交付路线并能够吸引可信的投标人。该决策应确定哪些价值源自原始概念,哪些价值仍必须通过竞争来发现。

原创框架。实时流程必须遵循适用的采购、PPP、财政和知识产权规则。
4. 在投入开发资源之前进行筛选
初步筛选应确定该提案是否值得进行更深入的工作。它不应该试图完成可行性。当局应测试战略一致性、额外性、公共利益、明显的法律可行性、赞助商能力、请求的支持和明显的替代方案。一项依赖于不可用站点、禁止关税或无资金资助的主权担保的提案不应耗费数月的详细工作。
新颖性需要一个精确的定义。熟悉的资产不会因为支持者使用不同的标签而变得创新。新颖性可能源于受保护的技术、新的服务模式、不寻常的资产组合、与政府无法轻易复制的概念或土地或权利相关的融资来源。当局应测试所声称的功能对于公共结果是否确实必要。
筛选应将提案与批准的基础设施管道和合理的非 PPP 替代方案进行比较。贸易法委员会指出,主动提出的提案不应取代政府自己对基础设施需求和项目准备的评估。 [4] 该提案可能会引发评估,但不能提供其自身的公共利益结论。
发起人的能力应在拟议的开发角色所需的水平上进行测试。发起者可以是科技公司、开发商、基金、承包商或财团。应披露所有权、财务能力、相关经验、冲突、制裁风险和预期角色。创造能力并不一定能建立融资、建设或运营的能力。
筛选记录应说明项目推进的原因、哪些内容尚未核实以及哪些公共资源得到授权。应一致记录拒绝原因。多年来默默保留提案的流程给发起者带来了不确定性,并削弱了责任感。
5. 披露前对信息进行分类
项目信息在政府使用前应进行分类。背景知识产权包括独立于提案开发的技术、软件、方法和专有技术。项目特定的专有信息可能包括新颖的配置、受保护的设计或私人组装的数据集。公共利益信息包括服务需求、产出要求、环境调查结果、承受能力限制以及公平采购所需的其他材料。
主管部门应要求提供标记为机密的版本和公开版本。支持者应确定每项声称的限制的法律和商业基础。整个提案的全面保密会阻碍审查,并使竞争变得不可能。每项提交内容的全面公有可能会阻碍合法的创新。
接收条款应说明政府如何评估、复制、共享和保留材料。外部顾问、审计师和决策机构可能需要根据保密义务进行访问。这些条款还应涉及信息自由法、法院命令、监管披露和记录保留。政府应避免承诺超出其法定权力的保密。
招标前,主管部门和支持者应就哪些信息可以向投标人披露、哪些材料将获得项目许可以及哪些受保护的元素将保留在投标包之外达成一致。如果专有技术必不可少且不存在合理的替代品,则采购分析可能支持少数例外情况。贸易法委员会建议对该结论进行客观和透明的测试。 [4]
分类应保存在信息登记册中。每个项目都应该有所有者、来源、保密基础、允许的用户、发布决定以及到期或审查日期。该登记册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可操作的采购流程联系起来。
| 资讯类 | 典型内容 | 默认处理 | 采购用途 | 所需控制 |
|---|---|---|---|---|
| 背景知识产权 | 现有技术、软件、方法和专门知识 | 发起人保留所有权 | 仅在必要时授予许可 | 权利表和许可条款 |
| 项目特定专有材料 | 新颖的配置、受保护的设计或私有数据集 | 保护直至权利达成一致 | 仅在允许的范围内披露 | 保密决定和审计追踪 |
| 公共利益研究 | 需求、选择、负担能力、环境和社会证据 | 权威控制或独立验证 | 平等地提供给投标人 | 独立审查和来源记录 |
| 招标信息 | 产出规格、合同草案及评估方法 | 公共采购材料 | 平等机会 | 受控数据室和查询日志 |
| 投标人创建的材料 | 竞争性技术和商业提案 | 受采购规则保护 | 仅评估 | 隔离访问和保留策略 |
原创框架。权利和披露取决于适用法律和谈判文件。
6. 使用项目开发协议
项目开发协议应规范筛选后的详细工作。它应定义范围、可交付成果、标准、时间表、责任、批准、成本记录、信息权、冲突、终止和未来的采购路线。该协议不应承诺授予合同。
当局应保留对公共利益决策的控制权。发起者可以准备技术研究、市场分析和财务模型,而主管部门则委托或控制需求评估、物有所值分析、财务审查和采购设计。独立顾问可以测试假设并消除信息不对称。
费用处理应在支出前说明。该协议可以定义合格类别、批准的预算、采购标准、审计权和上限。关联方费用、融资成本、间接费用分配和成功溢价需要明确处理。发起人不应通过未经批准的工作提出报销索赔。
该协议应包含终止路径。政府可能会因为项目不具备可行性、失去优先权、负担不起、无法获得批准或无法支持竞争而停止。如果政府改变的范围超出商定的开发承诺,发起者可能会停止。后果应涉及信息使用、许可证存续、可报销费用和移交。
冲突应该从一开始就得到管理。准备公开评估的顾问不应同时优化发起人的出价。接收专有信息的当局工作人员应遵守访问控制。开发团队和采购评估团队可能需要分开,特别是当发起者制定了输出规范时。
7. 定义合格的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补偿可以在不改变投标评估的情况下保护原始价值。如果政府采用该项目并且另一个投标人获胜,它将补偿已验证工作的确定部分。中标人可以通过合同价款支付,也可以由政府直接支付。该选择会影响承受能力、投标人现金需求和财政待遇。
合格成本应与可用的项目开发相对应。它可能包括经批准的技术、环境、法律、财务和利益相关者研究,并转移给主管部门和采购部门。它应排除游说、普通业务发展、采购开始后的投标准备、未经批准的范围和无记录支持的成本。
报销基数应经过独立审计。仅成本并不能证明价值。一项不可靠、被独立工作重复或仍然专有的研究可能会导致有限的报销或不报销。当局应评估有用性、质量、可转移性以及是否符合批准的预算。
上限可以保护公众的承受能力和竞争性进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指南讨论了开发成本补偿占项目成本的一小部分,并通过法规确定了最高限额和责任方。 [7] 实时上限应遵循证据、当地法律和市场测试,而不是通用百分比。
付款触发应该准确。可能的触发因素包括将合同授予另一位投标人、财务结算、采用后授权取消或政府在另一项采购中使用研究成果。不同的触发器可以产生不同的量。赔偿不应奖励不当行为、重大失实陈述或不遵守开发协议的行为。
8. 比较发起者激励措施
可用的激励措施对竞争的影响不同。开发成本报销可保护已核实的支出并保持评分不变。如果发起者符合规定的资格标准,则自动入围可以让发起者进入最终竞争。投标奖金会增加评估点或价格优惠。瑞士挑战允许发起者在收到竞争报价后改进其提案。匹配权让发起者等于最佳竞争出价。
当局应根据四项测试来评估激励措施:是否鼓励有用的原创、竞争对手是否仍能获胜、投标人是否可以为规则定价以及最终裁决是否仍然站得住脚。如果竞争对手期望发起者将他们的工作作为免费选择,那么看似适度的激励措施可能会产生很大的行为影响。
自动入围可以保留参与权,但不应放弃技术或财务资格。如果投标奖金的大小固定且适度,则投标奖金可以是透明的,但它会削弱纯粹的价格比较,并可能过度补偿较弱的来源。瑞士挑战或匹配权可能会抑制投标人的努力,因为竞争对手必须在发起人决定是否与投标人相等之前透露中标报价。
世界银行的工具包将直接谈判和匹配权置于激励范围中更加扭曲的一端。 [1] 当局应该更倾向于采用扭曲性最小的机制来解决已验证的来源问题。更广泛的保护需要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该项目无法以其他方式推进。
| 机制 | 起源保护 | 对竞争的影响 | 公共成本可见性 | 主控 |
|---|---|---|---|---|
| 经核实费用报销 | 保护经批准的可转让工作 | 如果得分保持中性则有限 | 当上限和付款人披露时较高 | 独立的成本和用途审计 |
| 自动入围 | 保护进入最终投标阶段 | 缓和;发起者仍在竞争 | 高的 | 全资格门槛 |
| 投标奖金 | 提高发起者评估分数 | 根据尺寸从中到高 | 如果公式公布则高 | 适度的固定奖金和敏感性测试 |
| 瑞士挑战 | 提供最后的改进机会 | 高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减少努力 | 中等的 | 严格时间表、完整披露 |
| 匹配权 | 允许发起者等于最佳出价 | 高的;可以阻止进入 | 中等的 | 除非法律和特殊证据支持,否则避免 |
| 直接洽谈 | 保护获奖途径 | 消除招标竞争 | 没有独立基准的低 | 狭义的法律例外和独立价值测试 |
原创框架。分数是定性的,需要针对特定管辖区的采购审查。
9. 避免无价匹配权
匹配权改变了投标的经济性。竞争的投标人可能会花费巨资开发合规的、可融资的报价,但在发起人观察到最佳价格并与之匹配后仍然会失败。发起者拥有超越竞争对手努力的选择权。理性的竞标者可能会拒绝参与、减少创新支出或将损失的可能性纳入其价格中。
当局在选择该机制之前应评估市场反应。相关问题不在于该权利对发起人是否公平。问题在于是否有足够多的合格投标人在该规则下进行投资,以创建可信的价格和质量测试。市场试探应询问投标人有关批准、尽职调查、融资和联合体成本以及预期中标机会的信息。
如果法律要求匹配权,则程序应定义必须匹配的内容。当投标在风险分配、技术性能、融资确定性、生命周期成本或公众支持方面存在差异时,仅靠价格可能是不够的。松散定义的匹配可能会产生诉讼或无法复制出价较高的裁决。
时间表应防止选择性重新谈判。发起人应仅收到行使权利所需的信息,并且期限应较短、固定。匹配后的重大变更应触发适用于任何首选投标人的相同控制措施。当局应在准备标书之前公布该机制。
费用报销或自动入围通常会提供更清晰的保护。他们补偿或保留访问权,但不授予对其他投标人作品的最终选择权。
10.设计一个可信的竞争挑战
竞争挑战应该在政府将这一概念转化为公共产出要求后开始。招标应描述所需的服务、绩效、风险分配、支持、土地位置、采购时间表和评估。应平等公开项目信息,尊重合法受保护的权利。
响应期应反映尽职调查和融资的复杂性。较短的挑战窗口可以创造竞争的外观,同时只有发起者能够提交。投标人需要访问数据、站点、权威接口、顾问和贷款人。他们还需要足够的时间来组建联盟并获得批准。
资格应该是成比例的。从发起者的凭证复制的标准可以排除有能力的替代方案。主管部门应测试经验要求是否与实际交付风险相关以及同等能力是否合格。技术规范应尽可能表达结果,以便出现竞争性解决方案。
评价方法应比较全生命周期的公共价值。价格、公共支持、服务绩效、技术弹性、融资确定性、风险转移和交付能力可能都很重要。标准和权重必须公布并一致应用。澄清不应允许一个投标人私下重新设计项目。
当局应计划进行一次投标或不投标。单一的响应式出价并不能建立竞争价值。该过程可能需要独立基准测试、重新谈判限制、重新招标或取消。采购记录应解释当局如何测试价值以及为何采购程序仍然合理。
11、建设平等信息数据室
竞争取决于信息对称。当局应建立一个受控数据室,其中包含批准的可行性证据、场地和土地记录、调查、环境信息、需求或服务数据、合同草案、公共支持条款和重要的当局依赖性。投标人应同时收到相同的版本。
数据室应将权威保证与不依赖所提供的信息区分开来。过多的免责声明可能会使投标有条件,并将尽职调查成本转嫁给价格。过于宽泛的保证可能会使政府面临其不了解的问题的索赔。分配应遵循哪一方可以调查和控制信息。
应记录问题和答案并向所有投标人披露,除非问题包含投标人特定的知识产权。采购团队应决定根本问题是否仍需要共同澄清。私人双边指导可能会对同一合同产生不平等的解释。
发起者的参与需要额外的控制。在开发过程中使用它的员工可能拥有有关其方法的信息。主管部门应在适当的情况下分开团队,记录联系方式,并向竞争对手提供所有可以合法披露的重大项目信息。发起者保留的任何受保护技术应明显超出通用规范,除非采购需要许可使用。
最终的数据室索引应构成交易记录的一部分。它支持投标人的信赖、合同解释和后期争议审查。
12. 管理冲突和独立审查
主动提出的建议会造成结构性信息不对称。发起者知道这个概念并且可能影响了假设。在拥有顾问或预算之前,权威机构可能会依赖于发起者的工作。因此,独立审查是一项核心控制,而不是一项可选的保证活动。
技术顾问应测试设计、成本、性能和替代方案。财务顾问应该测试收入、融资、公共支持、负担能力和物有所值。法律顾问应审查权限、采购途径、知识产权、土地、许可证和合同分配。环境和社会专家应评估适用的影响和批准。
顾问的独立性应记录在案。帮助发起者的公司不应为政府验证相同的工作。潜在投标人及其附属公司可能会发生冲突。当冲突无法管理时,当局应要求披露、信息障碍和更换。
决策机构应同时收到发起人的案件和独立评估。应协调或清楚地表达差异。主管部门应确定仍不确定的假设,并说明采购将如何测试它们。
治理还应解决政治接触问题。会议、指示和材料承诺应通过授权流程进行记录。高级赞助可能有助于解决跨政府问题,但不应绕过评估或采购控制。
13. 通过竞争保持融资能力
竞争性路线可以保留主动提案的可融资核心,同时改善价格发现。主管部门应确定可行性所依赖的特征,例如场地、承购安排、关税、公共付款、许可证、技术接口或施工顺序。这些功能应在招标前进行验证,并在文件中一致表达。
贷款人需要明确采购的法律有效性。容易受到质疑的流程可能会延迟关闭或破坏可执行性。主管部门应就其权力、所需批准、披露和补救措施征求建议。投标人贷款人应了解发起人的激励和任何偿还义务。
项目开发工作应该产生一个参考案例,而不是将投标人锁定在一种融资结构中。招标可以指定最低财务假设、公共支持限制和评估指标,同时允许竞争性债务、股权和风险解决方案。可比性需要共同的模型基础和明确的调整规则。
融资确定性应通过证据而不是通用信件来评估。评估可以考虑贷方尽职调查、信贷审批、条款、条件、对冲、准备金要求和承诺股本。首选投标人阶段应控制投标和成交之间的变化。
如果原创者拥有关键技术,主管部门应确定竞争对手是否可以按公开条款许可该技术或提出替代品。需要无法获得的专有输入的招标是没有意义的竞争。技术中立的输出规范可以在保持竞争的同时仍然实现最初的公共利益。
14. 采购前衡量财政风险
政府在选择采购途径之前应评估项目的财政效果。直接付款、赠款、担保、土地贡献、税收优惠、终止补偿和开发成本报销都可以造成公众曝光。未经请求的来源并不会减少预算和债务审查的需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PFRAM询问谁发起该项目、谁控制资产、谁支付费用、政府提供什么支持以及政府承担什么合同风险。它产生现金和应计结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以及基于项目和宏观经济投入的财政风险矩阵。 [6] 当局可以使用这种结构来使保留的风险可见。
即使中标者支付了开发补偿,也应出现在财政记录中。该成本可能会纳入合同价格,并最终通过政府付款或用户关税提供资金。或有取消付款应在其触发器下建模。
当局还应该衡量弱竞争的成本。较大的融资利润、保守的建设价格或减少的创新可能会超过可见的发起者奖励。因此,情景分析应比较预期公共总成本、投标人参与度和交付风险,而不是仅仅关注报销金额。
财政批准应说明核心案例、不利因素、或有风险敞口和预算路线。它应该通过采购保持有效。范围、支持或风险分配的重大变更应返回审批。
15. 分别评估价值和出价
项目评估决定项目是否应该继续进行以及PPP交付是否合理。评标确定哪个合规提案在批准的方法下提供最佳结果。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让一个强有力的出价拯救一个较弱的项目,或者一个受青睐的项目来原谅一个较弱的出价。
项目评估应涵盖战略需求、选择、经济案例、承受能力、环境和社会影响、财政风险和交付能力。经合组织指南指出,交付模式的选择应与采购和融资决策分开,以减少制度和会计偏差。 [3]
评标应使用公布的标准和通用比较器。当局应规范公共支持、融资假设、税收、时间表和风险例外。它应该测试低价是否取决于资格或将成本转嫁给政府的乐观假设。
发起人奖励应严格按照披露的方式应用。费用报销应置于评分之外。奖金应该在评估计算中可见。自动入围不应影响以后的评分。任何偏离都应在开标前获得批准并记录。
评估报告应解释结果、重大敏感性、澄清和残余风险。它应该记录发起人的待遇并确认所有投标人都收到了平等的项目信息。

原创框架。这三项决定需要单独的证据和批准。
16.分配取消和投标失败风险
该流程应说明当当局停止项目、采购失败或发起人损失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没有明确的后果,每个事件都会成为压力下的谈判。
在初步筛选时,发起者通常自行承担费用。在项目开发期间,经批准的可转让工作可能会有条件地得到补偿。招标启动后,所有投标人通常自行承担投标费用,但须遵守提前披露的特殊津贴。开发协议应确定这些阶段之间的过渡。
如果当局保留并使用已批准的工程,则政府造成的取消可能会证明其付款是合理的。由于项目不具备可行性而取消可能不会产生任何付款或金额有限,具体取决于协议。发起人的不当行为、不准确的披露或未经授权的支出应减少或消除报销。
如果采购部门没有产生合规的投标,主管部门应在进入直接谈判之前诊断原因。范围、风险分配、时间表或公众支持可能无法通过银行融资。仅与发起者谈判可以掩盖这些弱点。可能需要修改招标或重新设计项目。
质疑和审查程序应保持可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监管收集包括作为现代 PPP 框架一部分的审查和质疑。 [7] 主管部门应保存足以显示资格、评估、信息平等、评估和批准的记录。如果法律规定,停顿期可以允许在合同执行之前采取采购补救措施。
17. 构建假设场景
假设项目是一个区域性中水回用网络,初始投资为 USD 650 million。该概念结合了处理升级、传输、存储和工业排放。发起者已经确定了客户群,开发了技术配置,并与土地所有者和设备供应商进行了初步讨论。政府尚未独立批准需求、关税或 PPP 路线。
发起者预计在采购前花费USD 6.0 million。该开发协议限制了 USD 4.5 million 中可能可报销、可转让的工作。剩余的 USD 1.5 million 代表业务开发、财团组建和仍然专有或特定于投标的工作。所有值均为假设值。
对四种采购设计进行了比较。第一个不提供发起人奖励。如果另一个投标人达成财务交割,第二个投标人将补偿最多 USD 4.5 million 的经验证成本。第三个给予发起者3%的评价奖金。第四个赋予匹配最佳合规报价的权利。该分析使用假设的投标人参与和中标概率来说明激励措施;这不是预测。
在假设无奖励的情况下,发起者有 20% 的获胜概率,如果失败则无法恢复。因此,其在盈利前的预期回收率为 USD 1.2 million 相对于支出的 USD 6.0 million。通过报销,相同的获胜概率加上 USD 4.5 million 损失 80% 会产生 USD 4.8 million 在盈利之前的预期恢复。该计算不包括时间价值、风险、税收和投标阶段成本。
奖金和匹配权案例可能会提高发起者的获奖机会,但公共效果取决于投标人的反应。假设条件是在中性报销下使用四个预期合格投标,在奖金下使用三个预期合格投标,在匹配权下使用两个预期合格投标。这些计数是场景输入,需要实时采购中的市场证据。
| 采购设计 | 发起者获胜概率 | 损失追回 | 预计发起人在盈利前可收回成本 | 预期合格投标 | 看得见的公共补偿 |
|---|---|---|---|---|---|
| 无奖励 | 20% | USD 0.0m | USD 1.2m | 4 | USD 0.0m |
| 已核实报销 | 20% | USD 4.5m | USD 4.8m | 4 | 高达 USD 4.5m |
| 3% 投标奖金 | 35% | USD 0.0m | USD 2.1m | 3 | 嵌入评估 |
| 匹配权 | 55% | USD 0.0m | USD 3.3m | 2 | 降低竞争风险 |
完全是假设的说明。概率、投标人数量和成本均为假设,而非观察到的结果。

完全基于表 3 的假设说明。值是情景输入和计算的回收率,而不是经验估计。
18.应用综合风险测试
主管部门应评估每个设计的起源、竞争、信息、财务、法律和交付风险。一种机制可以保护开发成本,但如果它产生弱的投标人进入或模糊的信息权,仍然会失败。
起源风险涉及可信的公司是否会在政府承诺之前进行投资。竞争风险涉及投标人的进入、努力和定价。信息风险涉及当局是否能够为可比投标披露足够的信息。财政风险包括补偿、公共支持和价格发现能力薄弱的成本。法律风险包括权力、采购挑战和知识产权索赔。交付风险涵盖所授予的解决方案是否仍然可行且可融资。
风险负责人应该有行动、证据来源、阈值和升级路线。例如,采购团队可以测试投标人的胃口;法律团队可以批准信息权;财务团队可以设定报销上限;技术顾问可以确认输出规格不依赖于未公开的专有材料。
主管部门应检查综合故障。薄弱的文件、简短的招标和匹配权可能相互作用,导致只剩下发起人投标。如果在授予后进行成本审计,原本适度的补偿金额可能会引起争议。因此,综合测试应该检查系统而不是孤立的条款。
| 风险 | 主要业主 | 证据 | 建议控制 | 升级触发 |
|---|---|---|---|---|
| 起源威慑 | PPP 政策所有者 | 提交质量和支持者反馈 | 明确的阶段性权利和报销政策 | 可信的提案在详细阶段之前就停止了 |
| 竞争弱 | 采购主管 | 市场探测和投标人注册 | 中立的规范、充足的时间和有限的奖励 | 低于批准的投标人门槛 |
| 知识产权纠纷 | 法律主导 | 权利登记和许可分析 | 标记的提交和项目开发协议 | 重要材料不得披露或许可 |
| 未经验证的开发成本 | 财务主管 | 批准的预算、发票和可交付成果 | 独立的成本和用途审计 | 声称的成本超出上限或缺乏支持 |
| 财政风险 | 财政部或同等机构 | PFRAM 和预算分析 | 批准直接和或有承诺 | 支持或取消成本超过批准 |
| 流程挑战 | 采购权限 | 决定及披露记录 | 独立审查和停止流程 | 重大不平等待遇或未公开的变更 |
| 银行可融资性损失 | 交易线索 | 贷款人和投标人的反馈 | 验证项目核心和共同融资基础 | 投标要求重大未经批准的风险变更 |
原创框架。评级必须根据项目特定的证据来设定。

原始说明性评级。现场权威机构应使用记录的项目证据来分配评级。
19. 建立治理和模型控制
当局应指定一个流程所有者和单独的决策角色。发起部门或机构可以赞助服务需求。 PPP 单位可以测试流程和项目准备。财政部或同等机构批准财政风险。采购机构控制竞争。独立顾问支持技术、财务和法律审查。
决策登记册应当记录提交、筛选、开发范围、信息权、造价审批、项目评审、采购路线、投标人沟通、评审和授标等内容。每条记录应标明所考虑的证据、冲突和批准机构。
模型应使用受控假设和记录来源。发起者模型可以为参考案例提供信息,但当局应拥有用于负担能力、财政审批和投标比较的模型。独立模型审核确认算法和文档的一致性;除非有明确的范围,否则它不能证明需求、成本或政策假设。
成本登记册应核对批准的预算、承诺、发票、可交付成果和报销资格。信息登记册应跟踪权利和披露情况。问题登记册应将投标人的问题与常见的澄清和文件变更联系起来。
授予后治理继续。主管部门应确认任何报销的支付、项目材料的转让或许可、采购记录的关闭和审计证据的保存。教训应该更新未来提案的政策。
20. 实施路线图
第一阶段是政策设计。政府应定义目标、范围、排除、提交要求、评估标准、保密性、成本责任、激励选项、采购默认情况和决策权限。它应该咨询采购机构、财务、竞争、审计和市场参与者。
第二阶段是摄入能力。主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的提交渠道、标准表格、冲突声明、信息标记和分类小组。它应该公布时间表和联系协议。应培训工作人员以避免非正式承诺。
第三阶段是评估能力。筛选模板应涵盖需求、优先级、新颖性、可行性、支持和替代方案。该机构应能够聘请独立的技术、法律、财务、环境和财政顾问。通过的提案应收到一份范围明确的发展计划。
第四阶段是项目开发协议。在实质性工作开始之前,双方应就可交付成果、标准、权利、成本上限、审计、披露、终止和预期采购路线达成一致。公共利益研究应保持独立控制。
第五阶段是投标准备阶段。主管部门应完成审批、市场测试、建立公共数据室并公布原研药待遇。规范、合同、模型和评估应使用一致的假设。
第六阶段是比赛和收官阶段。采购团队应管理平等的信息,根据公布的方法进行评估,遵守质疑程序并控制首选投标人的变更。财务结算应触发任何批准的报销和权利转让。
定期政策审查应比较提案质量、处理时间、开发成本、投标人参与、挑战、奖励结果和完成的服务。这些措施为政策提供依据;它们本身并不能证明公共价值。
21. 审批前管理问题
决策者应询问该提案是否满足了经过验证的公众需求以及该需求是否出现在基础设施计划中。他们应该问什么是真正新颖的,什么是政府可以复制的,以及什么受保护的权利对于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他们应该检查发起者提议的角色和能力。起源、开发、融资、建设和运营需要不同的证据。应披露冲突和关联方。
信息问题应涵盖所有权、保密性、披露和许可。管理层应了解竞争对手是否可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准备可比较的投标,以及如果关系结束,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保留工作。
成本问题应涵盖批准的开发范围、合格类别、上限、审计、付款人和触发因素。当局应了解报销如何纳入公共价格或预算。
竞争问题应涵盖市场深度、投标人准备时间、资格、激励扭曲、评估以及对一个投标或无投标的回应。具有竞争力的采购仍然需要可靠的进入和努力。
最终批准应确定所选择的发起人保护、被拒绝的替代方案、剩余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以及支持采购途径的证据。管理层应该能够根据同一记录向投标人、审计员和公众解释决定。
22. 结论
当主动提出的提案确定了政府尚未准备好的可信需求或解决方案时,它可以创造公共价值。它的起源并没有免除当局规划、评估、批准和采购项目的职责。合法的原创价值应该通过明确的权利和补偿而不是非正式的奖励期望来保护。
最强大的过程将阶段和信息类别分开。初次提交的内容将受到明确的保密。详细的开发进度根据书面协议进行。可转让的工作有资格获得经过审计的上限报销。公共利益证据仍然受到独立控制。竞争使用公共数据室、充足的时间、公布的标准以及有限的、公开的发起者激励。
匹配权和直接谈判权需要特殊的理由,因为它们会减少投标人的参与和价格发现。费用报销和自动入围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更透明的保护。最终设计应遵循市场测试、财务分析、法律建议和项目特定证据。
本文的框架提供了一条从私人倡议到可辩护的公共契约的途径。它的计算是假设的,仅说明力学。
来源
- 世界银行集团和公私合营基础设施咨询机构,《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主动提案的政策指南》,第二卷,2017 年,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世界银行集团和公私合营基础设施咨询机构,《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主动提案的政策指南》,第一卷至第三卷,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基础设施治理,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公私伙伴关系立法指南》,2019 年,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公私伙伴关系立法指南,全文,2021 年版。 阅读主要来源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和 PPP 财政风险评估模型,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PPP 监管指南集,2024 年,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安大略省政府,主动提案提交和评估指南,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世界银行集团,为主动提案定义明确的政策和流程,2026 年 9 月 16 日访问。 阅读主要来源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地方公私合作伙伴关系,2018 年。 阅读主要来源

